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议案_转换
公文搜 2021-07-14 17:26:08 城管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议案 (第3号)裕安区代表团: 鲍远锋等11名代表案由:撤地设市以来,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不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议案 (第3号)裕安区代表团: 鲍远锋等11名代表案由:撤地设市以来,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保障城市健康运行就逐渐成为市委、市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快速城镇化时期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城市管理重要内容的城管执法,伴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推进,已经成为一支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执法力量。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对于城市政府的规划建设等其他工作,城管执法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形成的工作,从一开始就缺乏顶层设计,加上管理内容和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城管执法工作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不统一、职责范围不清、执法依据不足、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保障不够等问题,成为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关注的重要领域。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市城管执法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已迫在眉睫。案据: 1. 执法体制不够顺畅。综合执法的事项多且杂,执法力量配备不足,执法效能不理想。当前执法任务量很大,城管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导致城市管理的很多职能难以充分履行,特别是在部分专业性强的城市管理领域,因为缺少匹配的专业人员,综合执法效果更是难尽人意。2. 执法机制尚不健全。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高位协调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尚未真正有效建立。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衔接不够,配合不足问题依然存在,各部门联合执法的信息共享平台、后续反馈机制和联动惩戒机制尚有缺失,不少城市管理领域中的违法现象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综合执法效果受到影响。3. 执法保障还不完备。一是经费保障不足,靠“创收”罚没款弥补执法办公经费不足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公安司法保障不够,调研过程中有些部门反映当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得不到有效的司法支持,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三是工作待遇保障不力,当前执法人员编制、薪酬待遇、职务晋升等缺乏相应的保障,挫伤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案据:面临我市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我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应该提上重要日程,我们建议:1、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综合设置管理机构,推进市、县区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设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推进综合执法。强化管理与执法对接,下移执法重心,统筹市直有关部门,市县区执法力量,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逐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并向乡镇延伸,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3、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权利清单,改进执法方式,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问题。4、创新城市管理。采用引进市场机制、提高应急能力、提升智慧能力等,提升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5、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委员会。要及时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立法,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和执法程序。加强司法衔接,保障经费投入,健全考核机制,切实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