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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公文搜 2021-07-12 11:32:16 财政
宣城市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宣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宣政办秘〔2018〕140号)精神,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宣城市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宣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宣政办秘〔2018〕140号)精神,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强化组织保障,推进责任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直接抓,局办公室具体抓的领导体系,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工作落实。及时学习传达全国、全省及全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年初按照工作要点,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绩效考评。将政务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局综合考核范围,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结果有考核。二、强化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落实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2018年宣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全市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财政重点信息方面,从更新频率可以分为实时公开、每月公开、每季公开及每年公开。实时公开类:“宣城财政信息”栏目本年度已经更新14条信息,平均每月1-2条。 “新闻发布”栏目年初公开发布会安排,待发布会完成后及时公开发布会实录,本年度承办2次宣城市人民政府民生工程类新闻发布会。每月公开类:财政收支情况栏目已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信息12条,定期公开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主动解释说明财政收支运行中热点问题。每季公开类:“非税收入完成情况”、“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季度执行情况”栏目本年度均已经更新信息3条。每年公开类:按时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情况。在政府债务信息方面,密切关注政府债务、企业投资负债等方面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2017年宣城市本级政府债务使用偿还等情况说明》、《宣城市市本级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情况公告》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政府采购信息方面,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由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并推送至省政府采购网。在上述网站均可查询。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公开,在市财政局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均可查询。2018年以来,市财政局公开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信息3条,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信息1条,行政处罚信息1条,在市财政局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均可查询。在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合法性审查、审批、答复等环节流转程序,明确办理时限、答复要求、主体责任、责任追究等,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科学、高效。1-11月份,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提出答复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后,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三、强化业务提升,推进持续落实在省市两级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荣获“2017年度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先进单位,但也有一些方面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政策解读不到位,未做到坚持重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个别人员决策公开意识不够,未能主动将意见征集情况及时反馈公开。下一步,我们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结合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一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深化财政窗口改革力度,整合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公开工作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三是继续加大“政策解读”“决策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的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