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
公文搜 2021-07-12 11:32:16 财政
滁州市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市财政局201
滁州市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市财政局2018工作完成情况及2019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紧盯目标,主要指标按时完成 全市财政收支实现了“四个突破”,一是市本级财政收入突破100亿元;二是县级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三是全市财政收入突破300亿元;四是全市财政支出突破400亿元。2018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324.5亿元,总量位居全省第4,增幅位居全省第5。全市财政支出累计完成40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等13类民生支出345.2亿元,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85.4%。 二、多点发力,多项工作成绩突出 2018年,我市2017年度风险防范工作成绩突出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激励,我市是全省唯一因此项工作被激励通报的市;地方财政信息工作被财政部通报表彰;我市2017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及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两个绩效评价均获全省一等奖;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政采e贷”工作;获得了“市直园区企业用工帮招优秀单位”、“企业帮扶先进单位”、“招商引资成绩突出二类单位”、“惠科项目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服务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税方面,全年减税38.6亿元,增长7.2%;全面落实增值税税率下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实行留抵税额退税,161户(次)企业办理退税1.2亿元。降费方面,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元月1日起停征排污费,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合计年减少收费1700万元左右。继续实施社保降费政策,全市减少收费2.2亿元。 (二)持续保持支出强度。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投入。一是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全市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5.4亿元,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战新基地建设等,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注重创新驱动发展。全市安排科技和人才资金6.8亿元,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院士助滁、引博等行动。三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共调度各类资金140亿元,用于重大民生事业项目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四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2018年全市从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84.15亿元。 (三)加快地方专项债券发行。全市全年共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58.7亿元,每年可节约资金成本近4亿元。发行自求平衡专项债券89.8亿元,推动专项债券管理与项目自身收益模式改革的有机结合,为地方政府棚改、土地收储、收费公路争取资金。我市自求平衡专项债发行数占全省发行总额的12%,是平均值的近两倍。 四、聚焦重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严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全市各级政府债务规模均未突破上级下达的举债限额。一是强化预算公开制度。出台了《滁州市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分别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财政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二是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完成了全市隐性债务清理认定工作,制定了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检查。接受省委巡视组、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审计厅、财政部安徽专员办、市审计局对地方政府债务和债券资金的检查和审计。从审计和检查情况看,市本级债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债券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严管财政脱贫资金。安排10.1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开展了4次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将扶贫资金录入动态监控系统,对扶贫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管。全面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安排1.1亿元用于170个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年实现资产收益0.1亿元,累计实现收益0.6亿元,带动123个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8.8万元,带动8.3万贫困人口人均增收515元;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健全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扶贫资金绩效,实现定远县摘帽通过省级初审,21个贫困村出列、2.82万贫困人口脱贫。 (三)及时拨付污染防治资金。下达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320万元;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2748.6万元;下达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500万元;安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