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5篇)
篇1:
巡察组关于巡察区政务服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4日至5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政务服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联系信箱1个,公布举报电话1部,接待来访地点1处,张贴巡察公告1份,发放“码上巡察”卡片资料100份,个别谈话18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4份。查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会议记录、会计凭证、督查督办等工作资料9000余份,深入金辰街道、鼓楼街道、穿金社区、万宏路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及DD区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等地实地走访。巡察期间立行立改1件1个问题。
2022年5月20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巡察报告,并于6月8日向区委常委会会议汇报了巡察综合情况。区委书记发表了讲话,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区委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牵头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工作,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2018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4年优秀,先后创建全市规范化建设“五星级”示范党支部、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昆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昆明市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打造楼宇总部经济最佳示范区典型案例获选“昆明市营商环境十佳案例”。但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第一方阵的“三个表率”作用发挥有差距
1.党组履职尽责存“温差”,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创一流作表率有差距。
(1)党组定位不清,议事不规范、不严谨,决策执行不到位。一是党组议事制度不全。现有党组会议制度内容过时、不规范,未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议事规则;一直未建立行政办公会制度。二是党组议事范围模糊。党组会议区分出“三重一大”会议和一般性党组会议;党建、党廉等重大事项未通过党组会议研究,把中层以上人员会议当作行政办公会。三是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包含组织、人事等党组会议所有议题,存在非党组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长期参与议事决策。2020年12月至今非党组成员参加的党组会均表态发言;2018、2019年党组会上汇报议题的科室负责人参与表态发言;财务人员2018年6月—2020年9月期间列席党组会参与表态发言。四是党组会议记录不清晰。2018年以来局党组会未严格区分参会人员、列席人员,未明确记录人员,记录内容存在多处涂改。五是党组执行制度不到位。党组未落实《DD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信访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至今未对信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党组政治教育马放南山,走在前和学在前不相匹配。一是大水漫灌学。对党组会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及支部政治生活学习认识混乱,未分层分类学,日常多以干部职工例会代替各类学习。二是若隐若现学。党组未建立第一议题制度,2019年以来共传达学习6次,至今未对A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进行学习,落实党的重大理论学习任务不到位。三是放水养鱼学。2018年以来,理论中心组学习仅有1期参学人员按要求全部提供了书面发言材料;2020年存在虚补学习情况;2022年1—3月,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积分500分以下有11人(含3名班子成员),100分以下有6人。
(3)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统筹谋划不深,责任压力传导有递减倾向。一是政治建设一揽子交给支部。党风廉政、组织工作、党建、政法、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青妇等重点工作以及党员发展、处分等重要事项,未列入党组会议制度,且未在领导分工中明确谁来具体负责。2019年以来,党组未对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情况反馈整改工作进行过集体研究安排。二是机关党建这根弦绷得不紧。作为全区党建“排头兵”,局党组班子和党支部班子聚焦支部建设不够,支部委员不履职,个别支部委员甚至对“三会一课”、工作职责等认识不清,支部工作长期由办公室人员或临聘人员负责;“三会一课”基础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以职工工作例会代替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三是机关党建示范作用未发挥出“1+1>2”的效应。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不够多、抓得不够实,助力书记领航项目取得成效不明显。四是抓重大主题教育不扎实。2019年、2021年,党组未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对领导班子成员制定的“为群众办实事”计划把关不严,把为群众办实事泛化为简单常规工作堆砌,如到大厅坐班一次、召开座谈会一次、社区报到两次、与企业沟通两次等。
2.完成上级决策部署存“落差”,工作作风不扎实,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不深入,树标杆做表率有差距。
(1)党组对“六稳”“六保”骛于虚声,举措“束之高阁”。一是对“六稳”“六保”认识不到位。未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持经济发展等正在做的工作,未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31 号)要求认领任务。二是对“六稳”“六保”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不到位。区中介超市于2016年6月挂牌成立,党组至今未对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完善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规则、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
(2)党组落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举措不力,堵点问题“涛声依旧”。一是服务质量与企业(群众)期盼有差距。2018年11月—2022年3月区政务局共收到信访件为255件,其中投诉服务态度问题属实86件,投诉一次性告知不到位属实16件;在昆明市2019年第二期营商环境“红黑榜”第三方评价报告中也提到DD区“最多跑一次事项情况”指标相比其他县区,表现较差,未能实现跑腿次数减少,部分事项不能一次办完。二是服务效率与企业(群众)期盼有差距。党组未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真正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采取针对性措施,把企业的事当自家人的事来办。三是服务环境与企业(群众)期盼有差距。据回访企业反映,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遇材料不齐全情况,大厅内打印机与电脑未放置在一起且距离较远,不告知厅内有打印服务,办事企业(群众)只能到政务服务中心周边商务打印店打印材料。四是服务改进与企业(群众)期盼有差距。2019年以来,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社保等窗口均有办事群众投诉到市长热线、服务中心甚至国务院督办平台,反映态度不好、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党组未深入总结分析研究,处理措施简单,提不出更优对策。
(3)党组推进重点工作不够有力、持续缓慢,掀起效能革命有差距。相对集中审批事项改革试点推进缓慢,18事项尚未划转。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2019年3月15日DD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应将全区8个部门21个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相对集中,2021年6月11日区政务服务局自查有4家部门(住建局、水务局、交运局、文旅局)18个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尚未划转,时至今日,仍未取得实质进展。
(4)党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排“灯下黑”,搞“拿来主义”。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乱象整治工作不力,在开展DD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乱象整治工作中,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主动。在报送上级“DD区清裕路建设工程”典型案例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在未办理案件情况下,以自身为处理主体采取约谈审核等措施进行案例编写上报,并落款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实际处理主体为区某职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