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委、市委、县委防风险保安全工作会议和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组织开展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压紧压实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推动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级专项行动领导组
为确保此次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项领导组(暨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领导组”),组长由副县长李佩斯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王斌杰、县住建局局长张俊虎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王斌杰、县住建局局长张俊虎兼任。
(二)住建部门成立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
住建部门报请同级党委、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推进住建领域专项行动。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
1.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组织全员集中培训,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3)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吸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特别是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对发现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记录在案。
(5)根据行业特点,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