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12篇
2022年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汇编(12篇)
目录
2.XX盟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6
3.XX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9
4.XX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14
5.XX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XX市疫情防控措施16
6.XX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20
7.XX县关于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23
8.XX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26
9.XX学校最新疫情防控措施29
10.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32
11.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方案36
12.守住第一道防线!XX制定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39
XX发布最新防控措施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实际,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12日起,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县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了自身安全、为了家人安全、为了全村(社区)安全,返乡前请提前三天向目的地村(社区)主动报备。返乡途中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点对点直接回家,不在外活动,不在人群密集场所逗留。返乡后,主动做好居家健康监测,最好独门独户或单独房间,减少家庭传播风险,出现身体不适的,及时联系辖区医疗机构就诊。
二、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优化保留现有核酸采样点,提供便民核酸检测服务。
三、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进入其他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四、科学分类收治感染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五、各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购买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非处方药物,无需进行实名登记和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