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和相关细则,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具体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扛稳扛实,做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谋划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当好法治学习的组织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依法治省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会议精神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会前学法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2022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内容学习*次;带领班子成员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余次。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制度化、常态化。当好法治学习的推动者。扎实有效推动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法律大集”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民法典手册》《人民调解法》《劳动仲裁法》等涉及居民日常生活常用法***余份,切实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谋划开展了“人社服务送法进企业(社区)”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大力推动法治宣传进基层,加强对的基层社区工作的具体指导,**街道人大工委邀请专家为辖区人大代表现场讲解法律知识,**社区联合社区教育学院共同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社区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普法主题宣传活动,联合**派出所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针对防范电信诈骗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进一步提升群众鉴别诈骗的能力。
二、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谋划
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全局性、系统性工作,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规划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一是统筹工作开展。主动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定下发了一系列方案,科学精准绘制出法治政府建设“施工图”。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将工作任务责任压实落靠到各部门、各单位,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有力推进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召开了区委第**届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司法协调小组2021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1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执法协调小组2021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街道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情况,审议了《《中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2022—2025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对全区下步依法治区工作开展进行了再谋划、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为加强全区法治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强化调处工作。组织制定了《**区排纠解纷防风险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对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统筹协调工作。牵头与区人民法院对接,联合制定《**市**区人民法院与**市**区司法局处理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确立工作目标及各自职责,双方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司法局及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合力,使群众之间矛盾纠纷得以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的解决。
三、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工作落实
切实履行好自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贯穿我区中心工作始终,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力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深化司法引导。推动成立了“一站式”非诉纠纷解决中心,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多元解决纠纷方式,实现“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全覆盖,全力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完成“集中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的改革任务,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全年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千余件,受理率100%,调成功率98%,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加强权力监督。认真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任法律顾问2人,公职律师1人,为确保政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职能发挥积极作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率均达到100%。完善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应诉的法定职责,将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的理念转化到行政机关自觉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中。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行政机关通过办理检察建议提出的事项,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