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书记2023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六个带头)
区纪委书记2022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六个带头)
根据关于开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党委部署要求,通过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准备环节,联系个人实际,进行认真查找检视,深入反思剖析,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有关情况汇报如下,敬请批评指正!
一、查摆的主要问题
紧扣会议主题,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三个摆进去”,围绕六个方面查摆问题。
(一)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一是政治自觉性不够强。能够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领悟不够深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领悟不够深刻,对“两个永远在路上”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认识程度不够高。
二是政治执行力有差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能够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认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对国之大者、两个大局、三新一高、新发展理念等,说的比较多,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做的还不够;在看清楚、想明白、做到位等方面还有相当的差距,日常工作中更多考虑上级具体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就事论事情况,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做的还不够。
(二)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方面。
一是对新思想学习领会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文献学习研究的不全面、不系统,反复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做的不够,对“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两个结合”“六个坚持”等精髓要义不能深入领会,尚未达到凝心铸魂的高度。
二是新思想运用方面有差距。不能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能更好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对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有时把握领会不足,不能做到将纪检监督工作与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支持经济发展的政治性人民性等统筹谋划。
(三)带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一是主动学习领会不够。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书记指示批示学习领会不够,特别是对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关于经济金融工作指示批示、关于内蒙古工作指示批示等没有做到反复学习领会,在具体工作中不能结合实际很好的贯彻落实。在强化政治监督、协助和监督本级党委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书记指示批示落实方面不够有力有效。二是工作方式存在局限性。存在惯性思维和习惯做法,创新和改进工作方法不多,在推动增强党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方面,在组织和凝聚群众方面,在鼓励和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方面思考不深、统筹组织的不到位,发挥纪委监督作用不突出。
(四)带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方面。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牢固。没有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能做到将纪检监督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有机结合。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做得不好。在了解尊重群众意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结合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不能很好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作用;与班子成员和各局办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干部谈心谈话较少,对重点人、重点事不能完全做到心中有数,对风险隐患状况、监管干部履职存在的廉政风险不能完全做到心中有数;对广大青年干部关心什么、在乎什么、追求什么沟通的较少,支持引导的不够到位。
(五)带头发扬斗争精神,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方面。
一是斗争意识不强。对形势和任务分析判断不充分,忧患意识不足,对斗争的内涵和外延把握不准,缺乏同一切不良思想、不良现象、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危机感、紧迫感,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智慧。
二是斗争本领不强。从履行职责的角度讲,在正风肃纪反腐方面经验不足、能力不强。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关注度不够、敏感性不强、约束力不足;对学习应付、工作轻浮、作风漂浮等问题,严肃指出和纠正的不够;对个别干部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等问题,缺乏有效的治理方法;面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有时感觉无可奈何。对照党章党规,用入党誓词、党员义务等标准衡量,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劲头不足,平常时候基本能够看得出来,但不能完全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六)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一是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作为纪委书记,在协助和督促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做的还不够到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用力纠“四风”治歪风树新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体推进“三不腐”、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等方面工作措施和工作力度还不够。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巡视巡察整改、作风建设、常态化警示教育等重点工作通过签阅文件召开会议定任务、提要求比较多,深入实际督促检查抓落实、促整改比较少。
三是执纪监督力度不够硬。对党规党纪和纪检工作要求学习研究的不深不细,具体工作中对“三不腐”一体推进、“三个区分开来”“四种形态”运用把握的不够精准,教育引导、制度约束和震慑惩治的综合作用发挥不够。在推动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规范监管履职、各类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方面存在一定顾虑,工作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