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要求,现将*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建立健全林长制体系
*乡党委政府印发了《*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责任体系,实现全乡林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进一步压实全乡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
1.建立林长制领导小组。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各村委会书记、主任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长制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高位推动、责任明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林长制工作格局。
2.实行二级林长制。总林长,分别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林长,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村组级林长,由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民小组由小组长担任。全乡共设立乡、村、组三级林长251人(乡级林长10人、村级林长28人、组级林长90人)。乡级林长巡林20余次,村组级林长巡林50余次,解决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地、林木资源保护等问题5个。
3.建立林长制工作机制。建立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森林草原保护修复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乡林长制领导小组研究次林长制推进工作1次。建立林长巡林制度,推动责任区域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建立工作督察制度,由乡党委副书记任总督察、乡人大主席任副总督察,全面督察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2022年开展督察1次。
4.建立林长责任区域分级名录。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乡级林长责任区域以村委会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村组专管员责任区域为本村小组。
(二)加强森林草原生态资源保护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发展规划,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湿地等规模,强化林地定额和采伐限额管理,引导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林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植被恢复责任。加大湿地、水源地、保护区等重要区域面源污染治理。
2.强化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强化天然林保护修复和公益林管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执行好森林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