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扬中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公文搜 2021-07-27 17:30:26 政府报告
2019年扬中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2019年12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扬中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
2019年扬中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2019年12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扬中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选派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项。(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出台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制度》等12项管理制度,规范医疗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清单内容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及时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工作。(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发布并完善《扬中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扬中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职能及各科室岗位职责;各类医疗保险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流程、时限;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今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2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0条。 (三)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完善《扬中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按照“由信息产生的科室提出是否保密的初步意见,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局办公室提出保密审查意见,局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必要时报送局主要领导审定)”的要求,严格发布信息。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对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积极拓展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扬中医保”微信公众号、扬中日报专栏、党务政务公开栏、服务大厅显示屏等,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移送纸质信息情况。今年我局未向档案馆移送纸质信息。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二)责任追究情况。今年我局没有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事件。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医保政策解读更新还不到位;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广播、电视、报纸、社会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医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四是加大人力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对我市医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是做好政策解读。对涉及到医保领域的重大政策调整事项,经集体研讨、报市政府同意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部门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资料等进行宣传解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