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献峰:在全省林业信访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2017年)
公文搜 2021-07-09 11:55:14 司法
在全省林业信访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陆献峰 (2017年9月19日)同志们: 下午好! 2017年全省林业信访工作培
在全省林业信访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陆献峰
(2017年9月19日)
同志们:
下午好!
2017年全省林业信访工作培训班今天开班了。本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分析信访工
作形势,学习信访政策法规,交流信访办理业务,部署林业信访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
林业系统信访工作水平。希望大家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刚才,11
地市的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大家在发言中,既肯定成绩,也分析问题;既梳理信访工作
的思路,也提出具体的对策措施和建议,讲得都很好,很受启发。今年的培训班增加了
地市林业局交流的内容,目的就是请大家讲讲经验做法,谈谈酸甜苦辣,通过互相学习
、互相借鉴,把我省的林业信访工作做得更好。
今年以来,全省林业系统信访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8月底,省厅共
受理信访事项220件,其中来访58件,来信162件,与去年同期持平。从刚才各市交流的
情况看,市县的林业信访形势总体上也较为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集体上访事件。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市、县林业部门特别是林业信访战线的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林业厅向全体林业信访工作者、特别是在座各位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今年7月,第八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
召开,在会前作出重要指示。9月13日,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在杭州举行,省
委书记车俊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今年以来,中央和我省新的信访工作政策、制度陆
续出台。在这种形势下,我们举办培训班,学习新的信访政策,显得很有必要。下面,
我就当前林业信访工作应该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讲点意见,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关于信访诉求的分类处理
信访依法分类处理是推进法治信访的关键举措。去年,省信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林业厅印发了《林业领域主要信访投诉
请求法定处理途径分类清单》。今年7月,国家信访局下发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
规则》。到目前,实施信访诉求分类处理的政策依据、程序规定、操作细则等都已齐全,
加快推行的条件已经具备。去年开始,台州市、松阳县等多个林业部门开展了很好的尝
试,有的县已经建立明确的内部转办工作机制,去年的培训班上,松阳林业局介绍过经
验。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推行林业信访依法分类处理进展不快。有些单位还没有完全领
会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意义和内涵,处于观望、徘徊状态,有畏难情绪;有些单位的相
关职能部门对信访法定分类处理不理解,认为信访件的办理是信访部门份内的事,对转
办有意见,缺乏承办的积极性;有些地方林业部门信访办的同志认为依法分类处理后,
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只需承担信访件分发就可以,慢慢变得无事可做了。这些都是对信访
诉求分类处理的误解。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只是办理程序和办理主体上发生了变化,
实质上是部门职能的回归。对林业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说,分类处理工作对其的业务
素质和法律知识的要求更高了。一方面,林业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约有120余部
,涉及的法条繁多,不了解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就做不到精确分类;另一方面,在分类
过程中,信访部门人员需要与相关职能部门会商确定分类途径,还要进行跟踪督办。对
信访诉求的分类处理,我理解,核心要围绕“分”、“转”、“跟”三字,也就是做好依法分
类界定,及时转送处理,全程跟踪督办。
一要依法分类界定。长期以来,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边界不清晰,一些本应采
用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涌入了信访渠道,导致信访渠道不堪重负,而其他法定途径
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依法分类界定就是要把不属于常规信访途径的信访事项分
理出来,这是做好信访诉求分类处理的前提。做好依法分类界定,首先要把应当采用行
政复议、仲裁、诉讼解决的信访诉求分类出去,然后根据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
诉求工作规则》和省林业厅《林业领域主要信访投诉请求法定处理途径分类清单》,确定是
采用行政途径或者常规的信访途径。我们分析认为,只要信访人的诉求明确具体,目前
大部分林业信访件都能够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