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搜网 - 蓝秘书公文之家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民生部门 > 镇村

镇村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公文搜 2022-09-06 14:17:14 镇村
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为促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结合我村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备的桌椅、电脑、乐器、音响、报刊图书等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 、中心内所有

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为促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结合我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备的桌椅、电脑、乐器、音响、报刊图书等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 、中心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支书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并定期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规定操作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

 

3 、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主管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4、设备使用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严防安全事故。如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当事人负责。未成年人使用教学设备时,工作人员必须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