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2019年招商任务工作实施方案
公文搜 2021-07-12 10:24:31 营商
自然资源局2019年招商任务工作实施方案局各站队室、下属各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市“高质高效招商引资年”活动部署,扎实推进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县十七届人代会三次
自然资源局2019年招商任务工作实施方案
局各站队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市“高质高效招商引资年”活动部署,扎实推进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
、县十七届人代会三次会议决策,提前谋划,调动全局招商工作积极性,确保全年招商
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为圆满完成招商目标任务,强化招商工作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加强领导、深入
研究、统筹谋划,层层分解落实招商任务,现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昝树诚为组长,副
书记尤建民、副局长陆波、王占全、赵海燕、代新义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各事业单
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二楼办公室,杨
艳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招商日常工作。
二、申报时间
2019年报表从4月份开始申报,与每月15日前报送至办公室。
三、认定主题界定
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当月报送的《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时间顺序确
定项目第一、二、三引进主体。一个招商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一个引进主体。如果招商项
目确实由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引进,计划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最多可确定两个引进主体,
计划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最多可认定三个引进主体,由两个责任科室(单位)共同引进的项
目,到位资金第一责任科室(单位)按60%计算,第二责任科室(单位)按40%计算;
四、明确奖惩机制。
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招商工作的积极性,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招商任务,我局对招商
任务完成情况同年底站所(事业单位)考核挂钩。并明确对招商项目落地成功后,经县商
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认定成功后,实行物质奖励。办公室将对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排名通
报。
五、申报要求
(一)各科室引进招商项目,必须是自治区外投资主体(或个人)在XX范围内注册、备案、
建设的一、二、三产业的合资、独资、合作项目,(以投资人身份证为准)。
(二)项目对接成熟,落地开工当月,由引进责任科室填报《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
》,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引进单位共同签字盖章后,报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引进主体确定后,由引进科室在项目开工次月提交项目备案文件、企业工商注册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投资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园区内的项目,要提供入园批复(以
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局办公室备案,并每月报送《已开工招商项目统计表》,更新建
设进度。
(三)正在洽谈对接的项目填报《2019年招商项目线索统计申报表》,对项目洽谈推进情况
进行更新,每月按时上报。所报招商线索必须是自治区以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
意向在XX县投资,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可能性的信息。已进行过投资考察或对接洽谈
尚未投资的,已签约尚未投资的,均属对招商项目信息认定申报范围。已落户企业新续
建项目不列入招商线索范围,但当年与区外企业合资合作的项目不再此列。
(四)已开工新续建招商项目填报《2019年已开工招商项目统计表》,对项目进展情况和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更新,每月15日前按时报局办公室。
(五)所报开工项目同时报县统计局入库,未入库的项目年终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