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汉奎:贯彻《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为我省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公文搜 2021-07-09 11:38:57 宣传
贯彻《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为我省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周汉奎(署名文章)201x年9月30日,省十x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
贯彻《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为我省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周汉奎(署名文章)201x年9月30日,省十x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自12月1日起施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河道采砂主管部门,要始终牢记职责使命,秉承为民服务宗旨,不忘执法为民初心,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为加强我省生态保护,助推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条例》颁行恰逢其时 我省江河纵横,湖库密布。长江干流河长1061公里,自西向东横贯全境,是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汉江省内流程858公里,占汉江河长的56%;除长江、汉江外,全省还有5公里以上的河流4229条。发达的江河水系蕴藏了较为丰富的砂石资源;加之外省籍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战线长、任务重、难度大,为长江流域之最。 2002年,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明确了长江河道采砂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009年,我省出台《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实现了我省长江和中小河流采砂管理体制的统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要求,维护正常管理秩序,开创了我省河道采砂从多头管理到统一管理、从无章可循到有法可依、从乱采滥挖到基本有序的新局面。但随着法规颁布年限的增长和管理形势的发展变化,管理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凸显,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禁采管理矛盾突出。砂石料作为优良建筑材料和现阶段难以替代的自然资源,市场需求十分旺盛,在暴利驱使下,偷采分子不惜铤而走险,管护、打击的难度越来越大。二是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责任落实不够等问题。三是部门职责仍需进一步厘清。由于管理权责划分不清,致使“三无船舶”管理缺位、泛滥成灾,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管理秩序。四是执法打击手段不硬。现有法规的行政处罚力度与违法成本极不相称,难以起到有效惩戒作用。这些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在法律法规层面予以研究和解决。 党的十x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绿色发展作为关系发展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时期,过去那种粗放发展方式和落后管理模式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近年来,中央环保督察、自然资产审计等管控措施相继出台,河湖长制得以全面施行,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有利的工作平台。在这种大背景下,省委、省人大、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顺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律,出台和施行河道采砂管理专门法规,体现了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颁行恰逢其势、正当其时。 二、落实《条例》责任重大 河道采砂事关河势稳定、防洪安澜和通航安全,事关长江经济带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我省地处长江中游,是三峡水利枢纽所在地和南水北调工程中线水源地,在全国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中发挥着重要影响和作用,湖北地理区位的特殊性决定了我省河道采砂管理的特殊重要性。近年来,一些地方因非法采砂毁田、毁林、毁生态环境,有的水域偷采问题频发多发、涉黑涉恶,日益引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条例》的颁布施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提供了坚强法律武器,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科学把握河道采砂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更新观念、构建适应管理工作需要的体制机制融于管理实践,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为推进绿色发展、维护河湖安澜提供有力支撑。 《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应着眼管理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注重抓好“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负责相结合。和、系统的管理工作地方管理工作纳入,明确了县(市)、乡、村各级管理责任及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