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150医院锅炉房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文搜 2021-07-09 14:29:17 卫生
关于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150医院锅炉房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150医院锅炉房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
关于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150医院锅炉房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150医院锅炉房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以及涧西环保分局的初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一、该项目位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0医院院内,对原锅炉房进行改造,拆除原有1台10t/h、2台6 t/h、1台4 t/h燃煤蒸气锅炉,安装2台20 t/h、1台10 t/h天然气锅炉,为150医院、5111厂、娃哈哈、普莱柯4家单位提供蒸汽负荷。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1、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混凝土拌和、物料装卸、运输等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产生的弃土(渣)、建筑垃圾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2、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经集聚区污水管网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锅炉循环水定期排污水和软水制备产生的含盐废水属清净下水,直接排至污水管网。3、该项目燃料采用天然气,每台锅炉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分别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表2排放标准要求。4、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东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类标准要求。5、废离子交换树脂属危险废物,应按危废管理要求在厂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转移前,要按相关规定到环保部门办理危废转移手续。6、建设单位应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7、该项目涉及规划、国土、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8、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三、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为准(项目编号:4103000477)。四、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150医院锅炉房煤改气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须向洛阳市环保局提出试生产申请,经同意方可投入试生产。在试生产3个月内,应申请我局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五、涧西环保分局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