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统计局201x年度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公文搜 2021-07-12 11:40:22 统计
宿豫区统计局201x年度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开展好、落实好“统计见面+”工作法活动方案”(宿豫统发〔201x〕1号)
宿豫区统计局201x年度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开展好、落实好“统计见面+”工作法活动方案”(宿豫统发〔201x〕1号),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进统计工作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以转作风、提质效、重落实为行动基准,坚持科学全面、客观公正、绩效挂钩、效率优先的原则,切实强化工作责任,促进工作效能,保障工作秩序,提高工作质量。(一)坚持履行职能,突出重点原则。工作目标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工业强区、电商名城、幸福家园“三大建设”任务,根据全局201x年统计重点工作部署,以及省局、市局201x年统计工作要点确定。(二)坚持目标明确,强化责任原则。按照“权责对等、提高效率、从严管理”的要求,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科室,以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为目标,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三)坚持量化考核,注重激励原则。按照职与责、岗与绩、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强调履行职能,强化激励效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四)坚持创优争先,追求卓越原则。围绕全年工作总体思路,根据阶段性工作要点,不断提升目标定位、完善目标内容、创新工作方法,体现目标责任的导向性和创新性。二、考核范围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局内7个科室(含调查局,下同)。三、考核时限考核年限为:201x年1月1日至201x年12月31日。四、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年度考核,注重自身岗位职责的考核。重点考核专业报表,文字成果和其它业务工作。二是季度考核,注重共性目标任务的考核。重点考核政治表现、出勤情况、工作纪律、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必备的个体素质要求及季度可量化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五、考核办法由本局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打分。(一)年度考核(100分)1、专业报表(30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统计方法制度要求,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各类统计资料,未出现重大失误的,计30分。依据市局文件通报的上一年度全市年报评比结果,对获第一、二、三名的专业人员,分别按照6分、4分、2分的标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一人兼搞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按各个专业的获奖情况分别加分)。依据市局《月报小册》或市级考核通报的结果,对负责全市考核排序指标(包括区委、区政府同市委、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状等方面涉及到的指标)的专业人员,按照负责指标季度排位名次情况进行考核加分,年度所加分值为4个季度加分的累计值,加分标准为:在第一、二、三季度指标考核位居全市(三县两区)第一、二名的,专业人员每人分别加3分、2分;第四季度指标考核位居第一、二名的,专业人员每人分别加5分、4分;第四季度末指标考核位次与上年同期比每提升一个位次加0.5分。出现未及时完成工作的,专业人员扣2分/次;受到市统计局专业处(室)批评的,专业人员扣5分/次;平时工作受到市局通报批评的,或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批评的,专业人员扣10分/次;因重大失误或不按时上报统计资料,给全局造成恶劣影响的,专业人员此项考核不得分。在A岗人员不在岗情况下,B岗人员承担不了A岗职责的,或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出现不良影响的,B岗人员扣10分/次。两人以上共同负责一个岗位的,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其他人员得分要由专业负责人评价、签字认可。评价为称职的得分同专业负责人相同(不浮动),一般的得分下浮20%。为了强化A、B岗的集体观念,形成主次分明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分配机制,分别按照A岗负责人所加分值或所扣分值的20%给B岗人员加分或扣分。办公室(主责办)、法制科和工会妇联办公室未承担专业报表任务的科室或人员,此项考核将依据科室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测评计分,原则上以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计满分。对于不服从局领导或科(室)负责人的工作安排的每次扣5分;遇事推诿扯皮,不配合他人工作、不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的每次扣3分;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