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吉喆:在贯彻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公文搜 2021-07-12 11:40:14 统计
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 加快建立现代统计调查体系 ──在贯彻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 加快建立现代统计调查体系 ──在贯彻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宁吉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6月19日公布,8月1日实施。2009年版《统计法》的《条例》正式颁布,这是我国统计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是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强大支撑和有力保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统计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大举措。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条例》依据《统计法》,积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统计事业发展经验,着眼于提高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明确了许多重大统计规则,对于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提高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充分发挥统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条例》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的重大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对统计事业的发展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就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健全统计法律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多次要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国家各项决策部署提供科学支撑。张高丽副总理两次到国家统计局指导工作。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立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推进统计调查制度、机制、方法创新,注重运用互联网、统计云、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条例》将党和国家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予以法治化,突出了对统计造假作假的防范惩治,突出了统计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突出了统计制度方法的科学统一,突出了统计调查行为的严谨规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践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求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基本方略,近年来统计系统全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依法设立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管理统计工作,依法搜集、处理、传输、存储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法治化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当前统计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计违法现象在个别基层还时有发生,统计基层基础和统计业务基础不够牢固,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所有这些都影响着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统计统一领导能力、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强化统计调查管理、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