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统计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公文搜 2021-07-12 11:40:04 统计
崇左市统计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根据崇左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崇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崇左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
崇左市统计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根据崇左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崇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崇左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密切统计部门与人民群众联系,提高统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水平,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关切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切实提升公开实效,提高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二、基本原则为确保统计工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统称“五公开”)取得良好成效,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二)全面真实原则。向社会公开的统计政务事项,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可信、完整准确。(三)有利监督原则。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既要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又要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四)注重实效原则。政务公开必须从实际出发,突出本部门业务特点,简洁明了,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三、工作重点(一)准确发布经济运行数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加强统计监测分析研究,按月公开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二)认真履行政策解读责任。完善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政策解读、数据解读“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解读最新统计法律法规。(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在“崇左市统计局文件”处理笺“公开形式”栏上勾选相应的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四)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健全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各科室、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信息员,负责搜集报送政务公开信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公开质量。四、主要内容统计政务公开包括:公开统计部门已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各科室、中心及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办事的政策依据、章程制度、程序办法、办理时限和结果;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政务活动。(一)公开的事项1.统计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统计部门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职责权限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统计部门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2.统计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电话及其联系方式。3.统计政策与法规规章。包括已出台的和正在执行的统计方针政策以及其他重要政策;已发布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统计各项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或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文件;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对外发布的其他法定事项和行政措施等。4.统计管理制度。包括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制度。5.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等。6.其他要求公开的事项。(二)不得向社会公开的事项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2.统计保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涉密事项。3.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取得的信息。4.与刑事及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诉讼公平、公正或执法活动的信息。5.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五、公开形式按照规范有序,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实行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LED显示屏等媒体和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服务指南、宣传活动、座谈会、宣传资料以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实行对部分单位和特定人群公开的,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