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水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公文搜 2021-07-14 17:45:50 水利
淄博市水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09月0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市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根据《
淄博市水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09月0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市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淄政办字〔2020〕67号)、《山东省水利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坚持和深化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为依托,以促进水利业务与政务公开融合为目标,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回应、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和时效,为加快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二、要点任务1.推进决策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除依法需要保密的,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要常态化落实邀请相关利益方、公众、专家、媒体列席局办公会制度,并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水政与行政许可科负责)2.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全面梳理市水利局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开制度(水政与行政许可科负责)。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水政与行政许可科、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分工负责)。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水政与行政许可科、规划建设科、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分工负责)。3.强化执行和结果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水利发展目标、重点工作、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落实进展和结果、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划建设科负责),定期公布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各单位、各科室分工负责),做好财政预决算(财务审计科负责)、公务员考录遴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人事科负责)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办公室负责)。4.突出公文管理和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全过程,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公文管理和公开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说明法定事由。拟稿、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字样。凡主动公开的公文,办文单位、科室要在文件印发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文件电子稿(并注明文号)报市水利局办公室,局办公室 5 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予以公开。(各单位、各科室分工负责)5.突出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公开。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管理,围绕超标洪水防御、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等重点,及时发布实时水情和预警信息,集中公布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及时公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部署和应对措施。(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市河湖长制调度指挥中心分工负责)6.突出河湖管理信息公开。聚焦建设美丽示范河湖,及时发布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和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进展成效,指导区县政府公告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市河湖长制调度指挥中心负责)。聚焦“幸福河湖”创建,及时公开创建成果(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7.突出水资源节约管理信息公开。落实水资源的刚性约束要求,及时公开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进展情况、市级用水定额等地方标准制修订情况、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县(区)名单,做好节水评价、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水量调度等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水资源公报》(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出厂水质检测报告(城乡供水科负责)。8.突出水利建设管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