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结
公文搜 2021-07-14 17:41:02 生态
市环保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具体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了新的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优化服务
市环保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具体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了新的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优化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一)提升服务质量。建立了事前服务和正常工作日延时服务制度。即:在项目计划阶段提前介入,筹备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节点,做到早了解、早介入、早对接、早服务;在正常工作日以外,根据办事人员的需求,窗口单位节假日不休息,助其尽快建成达效。同时,开展了环评审批预约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需要环评审批的可随时拨打预约电话,及时办理。(二)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环保要求、相关资料手续齐备且属于本市审批的项目,将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限从法定的60日、30日、15日分别压缩至7日、5日、2日,需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手续齐全的当天报送,并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三)服务重点项目。坚持服务优先,对列入全市重点项目的,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动态跟踪,及时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在办理环保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项目建设提供有效服务。目前,开发区规划环评补充报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大广高速北连接线环评等顺利通过省厅审查,对二甲苯项目报告书已召开专家评审会,现正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四)规范执法行为。印发了《现场检查人员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和《现场执法人员仪容仪表、行为举止和文明用语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文明行政。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实行执法提醒制,对虽然违规、但情节轻微且未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以劝诫教育为主,帮助纠正,免于罚款;对初犯、未扰民、危害轻的环境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对危及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破坏城市形象的环境违法行为,从严处罚。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六条禁令》,今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吃、拿、卡、要” 等违规违纪行为,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五)提供技术支持。实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深入项目建设、企业生产一线,了解企业环保需求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跟踪服务。同时,建立环保信息共享制度,积极向企业推荐投资少、见效快、符合环保要求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帮助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引导企业优化和改进生产工艺,加强环保设施建设,规避环保风险,不走弯路。(六)严格环境准入。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推进区域规划环评、产业环评,优化新上项目区域布局,使新项目的选址与环境容量、资源要素、基础设施更加匹配。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上马,推进重污染项目改造、转型、淘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截止到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88个,验收项目79个,否决不合理项目26个。(七)助推企业发展。为解决我市大部分企业环保手续不完善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多次就企业补办环评手续问题向省厅、市局进行汇报、沟通、请示,寻求解决办法。依据省厅有关领导提出的原则性意见,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我局印发了《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手续补办原则的函》,并为10家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办理了环评手续,力求把更多的企业纳入规范管理轨道,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二、严格执法,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一)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与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全市生产性企业摸牌建档工作。累计出动排查人员3240余人次,对全市生产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完善了4722家企业档案,牵头制定了小炼油、玻璃拉丝、小轧钢、橡胶制品、烤布等5个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联合行动84次,关停取缔违法企业93家,拆除燃煤土造炉103座;63家企业对原有治污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19个行业573家企业完成“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的清洁能源替代;行政处罚111家,收缴罚款136万,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1起,1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效提高了环境执法的威慑力。(二)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编制总体防治规划。与省环科院、河北科技大学反复沟通,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