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强化内部审计筑牢国门权力之笼
公文搜 2021-07-12 13:17:04 商务
海关总署强化内部审计筑牢国门权力之笼 海关总署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早在1986年9月,海关总署就制订了内部审计规章——《海关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内审工作
海关总署强化内部审计筑牢国门权力之笼 海关总署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早在1986年9月,海关总署就制订了内部审计规章——《海关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内审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2001年,全面推广实施局、处两级关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11年,新一届总署党组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内审在保障中央和总署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改进海关监管和服务以及揭示问题、防控风险、惩治腐败等方面的独特地位与作用,突出对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简政放权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内审成为党组的“眼睛”、“耳朵”,推动内审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明确内部审计三个“W” 厘清思想认识和思路首先,海关总署在明确内审职能定位,解决好“抓什么(What)”的问题上有着清醒认识。由于海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既有决策效率高、执行能力强等优势,也存在管理层级多、管理半径大、执法权力“倒挂”等问题。为此,海关围绕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来定位内审工作,赋予内审管控“三大风险”(执法风险、管理风险、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海关治理等功能。通过内审工作,及时发现海关体制障碍、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并对潜在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进行预警和督促治理,保障权力运行健康有序。 其次是明晰内审工作思路,解决好“怎么抓(How)”的问题。海关总署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四好’总体要求,促进海关全面履职”为目标,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为核心,坚持制度保障、科技应用和人工监督相结合,强化内审“免疫系统”功能,着重管好“决策的权力”、“执法的权力”、“用钱的权力”,促使用好权、履好职、理好财,不断提高海关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海关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三是健全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解决好“谁来抓(Who)”的问题。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于广洲同志亲自担任海关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总署党组每年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并听取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汇报;建立起由人教、内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既保证了内审工作相对的独立性和较高的权威性,也有效推动了内审成果的运用和转化。近年来,尽管海关编制很紧张,还是全力保障内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目前全国47个直属海关单位、600余个隶属海关单位均设立了内审部门或配备了内审人员,同时在海关各业务领域聘请了部分业务专家作为兼职内审人员,形成了一支整体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较强凝聚力与战斗力的内审团队。 全覆盖、组合拳 招招点中内审关键穴位 内审实质是通过专业性监督实现海关权力良性运行与领导干部科学管理的有效互动,确保海关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实现海关的良治与善治。 首先实现三个“全覆盖”。一是审计对象全覆盖。将所有涉及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内审对象范围,按照“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原则,总署、直属海关分别负责厅局级、处级领导干部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和本级内部审计,全面实现“凡离必审”、“凡提必审”。二是审计内容全覆盖。既涵盖海关税收征管、监管、缉私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也涉及海关内部财务收支管理等活动,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资金使用、重要物资采购等领域。三是审计方式全覆盖。包括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内控审计、专项审计等,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三级联动,灵活运用不同审计方式与程序,相辅相成,提升整体合力。 其次,打好监督“组合拳”。以经济责任审计为统领,加强海关内审部门与海关人事、纪检监察、业务职能部门在检查内容、手段、力量等方面的统筹整合,通过“大兵团”作战、多专业融合、合成式监督的组织模式,做到“一次进驻、综合监督、整改联动、分类报告、成果共用”,既减少了人力和资源投入,切实为基层减负,又拓展了监督的广度与深度,提升了监督的综合效益。 第三,广开审计“顺风耳”。在内部审计实际作业层面,海关总署强调通过举报、审计谈话、审计问卷、内控机制、信息化系统监控等渠道广泛了解基层情况,畅通基层信息沟通渠道,提升审计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