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企业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以上;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中级任职资格8年以上。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
评审条件:
晋升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应同时具备下列5条: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爱国敬业,忠诚石化;从业行为规范,学术态度端正,严守企业秘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求真务实,勇于创新。
(二)具有扎实的会计专业和财经理论基础知识,熟悉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了解会计专业的发展动态。
(三)在财务预(决)算、财务会计、资金管理、价格管理、税收管理等工作岗位上,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全面财务预测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能较好地完成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四)在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开展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中,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者,在加强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资金管理、成本、利润、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先进水平,在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2.作为主要参与者,能够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改进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加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有效促进了生产经营管理,为提高本单位资本运营效率做出重要贡献;
3.作为主要参与者,运用现代财务管理方法,在财务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分析等方面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并付诸实施,对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