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使命担当 履行监督责任
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巩固深化“三转”成果,种好 “责任田”,推动监督责任全面落实。
一、夯实监督主体,把握“责任田”谁来种
履行监督责任,要着重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切实夯实监督主体。
要围绕“忠诚、干净、担当”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切实强化履行监督责任的自觉意识,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反腐败斗争中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斗争、敢于亮剑。
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后各项工作协调推进的新机制,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运行机制更加适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要求,确保“三转”工作形神具备。
要着眼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把改革作为纪检监察制度“破冰”的利器,更加突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反腐倡廉大局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抓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办信办案工作的领导,发挥好乡镇纪委在农村基层反腐中的“终端处理器”作用。
二、突出监督重点,认清“责任田”种什么
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明确监督责任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认清“责任田”种什么的问题,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要协助党委不越位,当好参谋助手。要立足全局,加强研究反腐倡廉态势,协助党委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强化责任分解,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着力完善主体责任报告、分片联系督查以及问责机制,督促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要聚焦主业不缺位,加强案件查办。一方面,要坚持抓早抓小,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