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公文搜 2021-07-09 14:05:25 检察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20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鼎立各位代表:我代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20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鼎立各位代表:我代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2019年工作回顾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有效开展。全市检察机关108项业务核心数据中有88项位居全区前6名,有18项位居全区第1名。30个集体、56名个人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其中获国家级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1人。一、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彰显检察新担当新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下沉督导及“回头看”反馈会议精神,批捕涉黑涉恶类案件47件89人,起诉38件186人,办理纪委监察委移送的“保护伞”案件8人。批准逮捕在象山区瓦窑小镇骗取游客财物影响桂林旅游形象的莫轶等11名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严格的“一案三查”,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线索的审查力度,审查发现并向纪委监察委移送“保护伞”线索86条。起诉了古咏等人敲诈勒索套路贷[1]案、李兴勇等人强迫卖淫案、文岗等人敲诈勒索影响基层政权案等重大黑社会性质案件和李兴勇强迫卖淫“保护伞”卢宝毅等3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检察建议、调研报告43份。在全区检察机关评选出的15件精品检察建议中,我市2件入选;在全区检察机关3件典型案例选编中,刘永祥案入选。临桂区检察院撰写的《关于农村认老同“风俗”引发社会治安乱象的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市委赵乐秦书记的批示和自治区检察院转发推广。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织密金融安全司法“防护网”,守护好百姓的“钱袋子”,起诉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731人。办理了“财富名城”覃柳金、全超民等6人利用虚假诉讼方式诈骗案,广西承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陆承勇等4人利用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起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款物等犯罪39人。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群众提供司法救助214.3万元,其中向龙胜县龙脊镇小寨村失火导致受灾的56户家庭发放救助金34.5万元。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检察,惩治恶意欠薪、非法克扣等犯罪10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14件,帮助追索“血汗钱”1020余万元。全力促进污染防治,起诉偷排偷放污染物、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09人,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机制,守护绿水青山。兴安县检察院向该县安监局和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将埋在地下20多年的75公斤剧毒品砒霜挖出并依法销毁,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叠彩区检察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拆除漓江周边禁养区、限养区内违章搭建的养殖场9300余平方米。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犯罪,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12件30人;起诉假冒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7人。阳朔县检察院办理林云鹏等5人垄断废旧品市场强迫交易的涉恶犯罪集团案件,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走出去”深入民营企业41家,“请进来”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28次。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工作简报》中转发推广。荔浦市检察院办理1件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实现执法效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效果相统一,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资源县检察院在办理该县源祥养殖专业合作社环境污染案中,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协调环保、电力等部门解决环境污染难题,3000余头生猪顺利度过“非洲猪瘟”疫情期,加入该合作社的20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