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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管理员 2023-03-18 10:23:17 检察
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2022年工作回顾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

 

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始终围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认真贯彻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和省检察院“三个一”工作思路,扎实落实市检察院“两抓三促”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荣获“全市政法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十佳青少年维权岗”“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全县优秀机关党支部”等荣誉。获中省表彰3人次,市县表彰6人次。辖区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为99.53%,列全市第一名。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毫不动摇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把准政治方向。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刚性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扎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次,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提高政治能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延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传承陕甘宁边区红色检察基因蕴含的政治灵魂和为民本质,教育引导干警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高标准的能动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突出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模式,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有效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共促。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42次。迎接了全县机关党建工作现场会观摩。

二、围绕工作大局,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质效提升、形象地位提升。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5人,起诉215人,同比分别下降48.5%和31%。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7人,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2人,黄赌毒犯罪1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54条。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公诉的郭某某养老诈骗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高压态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7人。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针对我县工业园区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擅自排放BOG至大气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通过公开听证和磋商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检察履职助力绿色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起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件2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修复被损毁国有林地、耕地743.4亩,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15.8吨。

积极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件19人,促成和解12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件,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参与政府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件次。会同县公安、司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工作机制5个,有效推进诉源治理。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追讨欠薪52.5万元。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追赃挽损8.7万元。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19人11.4万元。扎实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深入校园食堂、寄递企业、社区村组、网吧宾馆等场所调研督导15次,努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邮包里”的安全。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6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1人,不起诉8人。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发出检察建议8件。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场会来我院实地观摩。成立红星未检工作室,组建未检办案团队,6名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17场次。对7名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办理的白某某司法救助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深耕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全面实现检察工作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在做优刑事检察上聚合力。会同公安、法院共抓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86人,不起诉4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人,均采纳。全年不捕率49.71%,不诉率22.06%,同比提升24.5%和6.4%。诉前羁押率53.43%,同比下降10.75%。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制度适用率93.63%,量刑建议采纳率91.09%,同比提升12.5%和6.5%,彰显法治文明进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抗诉1件,刑事审判活动纠违监督4件。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起诉职务犯罪2件2人。深化刑罚执行监督,提出并纠正刑事执行违法20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强制医疗违法、财产刑执行不当20件。刑事“案-件比”达1:1.01。成功承办全国首个重罪检察证据分析研究陕西分基地首例个案现场复勘论证会。

在做实民事检察上下功夫。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提请抗诉2件均获市检察院支持、市中院采纳并指令再审。依法纠正民事审判活动、执行程序违法情形,发出审违检察建议21件,执违检察建议27件,支持起诉4件。

在做好行政检察上抓推进。继续强化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发出依法行政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均为100%,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开展防范社会稳定风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

在做强公益诉讼检察上求突破。在窨井盖治理、电梯安全隐患、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立案110件,同比上升17.02%。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携手行政机关共同维护人民利益,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办理的督促整治废弃井场环境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以含油危废污染环境整治专刊转发;办理的督促整治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非法排放BOG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据此案形成的《关于延安市LNG生产企业BOG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省市检察院参阅。

四、加强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