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42篇)
市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4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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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深入贯彻中央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聚焦市委“1558”发展思路,主动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在新时代的起点上取得新成绩。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成为政治自觉
坚持思想淬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第一政治要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理论研讨深入学、“三会一课”跟进学、集中宣讲扩大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做到“从政治上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重大事项12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规范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落实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严格执行《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切实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守住意识形态主流阵地,推进意识形态教育引导、阵地管理、正面发声、舆情应对、风险处置等,快速妥善处置涉检舆情3起。
坚持自我革命。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签全面从严治党会商办法等制度,支持派驻纪检组监督履职。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细化“作风革命二十条措施”,自查形成问题清单282个,推进作风革命走向深入。自觉填报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201件,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制定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措施,提醒约谈40名检察人员,倒逼依法规范履职。
二、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全力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以巩固政治安全为根本,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对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10件69人。针对重点行业整治,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72份,回复整改率100%。以保障人民安全为宗旨,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批准逮捕1188人,提起公诉1961人。市检察院办理的程某某等4人运输毒品案评为全省“6.26”禁毒典型案例。以确保经济安全为基础,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76件326人。加大反洗钱办案力度,对洗钱犯罪提起公诉6人,追赃挽损300余万元。做好重大经济案件的会商研判,防止经济风险演变为政治安全风险。
有力维护公共安全。护航生产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涉枪爆违禁品突击抽查活动,从严从快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类刑事案件56件,提前介入26件。主动排查辖区内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寄递等安全生产领域线索,督促相关部门纠正问题15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提起公诉5件8人。紫云县检察院办理的婴儿面霜违法添加禁用物质行政公益诉讼案评为全国“3·15”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全力助推诉源治理。减少社会对立面,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436人,不起诉1154人,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85%以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抓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依法及时办理群众信访件1147件,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检察听证、信访包案、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矛盾393件,在全省率先实现涉法涉诉案件“清零”。推进源头防治,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16件,采纳率100%,激活类案监督效能,推动检察“小窗口”融入国家治理“大格局”。
三、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聚焦新发展格局,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更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稳”中有“进”。
营造更优安商惠企法治环境。将机制“建起来”,与市工商联合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成立24家单位参与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组建420名评估专业人才库,制定配套机制22个,推动多部门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把政策“用起来”,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2件,通过第三方机制评估,3名企业负责人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从被动审查案件到能动治理。普定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评为全省“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典型案例。让企业合规“活起来”,带头走访企业144家,帮助解决33个法律问题,结合非涉案企业大合规工作,促使南山婆、西秀制药、昊禹米业等一批企业加强内部治理,实现从“一企”合规到“一起”合规。
守护更美绿水青山生态环境。让水更清,对夜郎湖、桂家湖等重点水源进行排查,以检察建议、磋商沟通、圆桌会议等方式推动9个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得到深度整治。让山更绿,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补植复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基地7个,对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9件,推动补种林木6.6万余株,复绿面积523亩。让监督更有力,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夏云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职能部门投入2670余万元进行改造,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府检联动”,形成协同高效的环保督察监督整改合力。
服务更好乡村振兴和谐环境。融合推进“大走访”“检察官走基层”活动,深入基层走访座谈1427人(次),收集问题建议452条,办结448条,解决困难34个。创新开展简易公开听证223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把公开听证开到了群众“家门口”。
四、坚持民生司法保障,保证人民安居乐业
一年来,我们坚持司法跟着民意走,工作围着群众干,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工作就在身边。
用检察蓝守护“夕阳红”。严惩侵犯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26人,提起公诉35人,为4500余名老年群众追赃挽损916.7万元。西秀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诈骗案评为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聚焦老年人群体消费权益保障、养老资金监管、出行生活等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镇宁县检察院督促民政部门发放6100余名老人高龄补贴274万余元。1名同志评为全省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助力解决农民工“操薪事”。支持87名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追回劳动报酬92万余元,推动69个工程建设项目纳入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监管,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督促预缴工资保证金1.17亿元,确保1.6万余名农民工6765.9万元工资足额按期支付。关岭县检察院办理的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评为全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