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区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XX区民政局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夯实机关党建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思想根基,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密联系忠实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团结奋进,攻坚克难,有效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狠抓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
一、全面完成民生实事项目指标任务
(一)省级重点民生实事“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175户”:全区175户改造对象的上报、审核、公示、入户现场核查、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一户一案一档”资料齐全。
(二)市级重点民生实事“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602元每月、6190元每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75元”:目前城乡低保标准为625元/月,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433.32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840元/年,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提高到全护理6960元/年、半护理3480元/年。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残疾人“两补”标准达到75元/月。
(三)六大专项行动、市级重点民生实事“增加养老机构床位1000张、社区养老床位100张、家庭养老床位100张”:“增加养老机构床位1000张”经和市民政局对接,该计划对应我区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常德市夕阳红颐养院二期,目前二期主体“夕阳红国际康养城”已完成封顶,但其法人代表龚燚因涉嫌诈骗、行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问题,先后被公安机关、纪委监委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被取保候审。鉴于此,区实事办也与市实事办进行了沟通,建议暂缓对我区2022年度的1000张机构养老床位进行考核。“增加社区养老床位100张”任务目前在全区15个社区(村)已全部完成。“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00张”任务由常德市嘉乐园寿星公寓进行建设,已全部完成。
二、着力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增进困难群众民生福祉
我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持续遵循精准化、民本化、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工作宗旨,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弱势群众基本生活,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一)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出台了《XX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巡视和审计交办社会救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切实抓好巡视和审计交办社会救助问题整改和2022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拥军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郑蓉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监督指导、信息反馈和总结报告等相关工作,深入查处低保审核审批不规范问题和低保动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查处“漏保”等低保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和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主动发现、主动介入机制。
(二)开展了2022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年审核查工作。全面清理核查全区在保的城乡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对城乡居民低保一般对象实施半年审核,一年两次;对城乡低保重病重残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失独家庭实施年审,一年一次,目前已基本完成一般对象的半年审工作。
(三)落实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2022年我区城乡低保标准维持625元/月不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维持9840元/年不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维持75元/月不变;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提高到:全护理6960元/年、半护理3480元/年。自2020年11月1日开始全区低保标准从560元/月提高到625元/月,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低保精准救助,目前,我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956户6142人,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433.32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343户5014人,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438.37元;农村低保对象户613户1128人,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411.76元,全市排名第一。1-11月共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3038.89万元,保障70902人次;我区共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425户446人(其中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79户188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46户258人 )。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集中供养78人。1-11月共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保障金390.73万元(其中发放护理费47.11万元),保障4765人次;1—11月,临时救助累计救助766人次,救助金额共计130.51万元,平均救助水平达到1703.79元/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由原来70元/月提升到75元/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计划完成900人/年/元,累计完成750人/年/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计划完成900人/年/元,累计完成750人/年/元。1-12月份困难残疾人数25079人次,共发放生活补贴资金188.09万元,1-12月份重度残疾人数51314人次,共发放护理补贴资金384.85万元。慈善救助困难群众134人次,发放慈善救助金34万元;发放高龄补贴3965人次,金额130.75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费10人、金额9.3万元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39人、金额18.62万元,孤儿圆梦助学2.25万元。
(四)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危房情况排查工作。5月份对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住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民政专干按分片、分块的要求,切实履行分散供养对象房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职责,查细查实,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XX区共有分散供养对象353户已全部排查完毕,走访排查发现经过鉴定的疑似危房有3户,其中丹洲2户、芦山1户,目前已全部完成整修加固工作,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开展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区现有建档立卡低保对象66户110人, 6月起对全区建档立卡已脱贫户进行排查,截止目前未发现生活存在困难需要社会救助兜底的保障对象,基本落实了“应保尽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
(六)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精准认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常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城乡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民发〔2022〕11号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22〕16 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问题立行立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湘民电〔2022〕14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认定“回头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强化等有关部门的分工协作,共同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认定工作的落实。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被列为省政府 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之一,为了高质量高效率地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于年初开始着手准备依靠省、市文件通知精神。明确了核查内容、核查对象、精准认定及工作要求,成为指导全区全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重要文件,是我们做好本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重要依据与抓手,也是衡量各乡镇(街道)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一把尺子。为全区抓好残疾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指明了向,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撑。对已发放的残疾人证进行全面清理和识别,重点排查湘政发〔2015〕54号文件“政策衔接”中规定不重复享受残人“两项补贴”的对象。
(七)着力强化养老服务功能,改善老人生活质量。今年来我局持续打造养老服务体系新格局,强化政府主导组织领导、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绩效考核“四个到位”,优化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两大平台”,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完善智慧养老“互联网+”,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资质”。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2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家、民办养老机构10家),养老机构床位达到310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7.5张;达到运营条件的乡(街)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14家,社区(村)日间照料中心及小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132家,初步形成了15分钟的居家养老生活服务圈。从事老服务工作人员498人,其中131人为养老机构护理人员,55人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其余312人为居家和社区养老上门服务护理人员。养老机构131名护理人员中,持证上岗人员113人,其中高级7人,中级52人,初级54人,一线护理人员持证比例86.26%,培训上岗率达到了100%。在充分满足了老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我们还加大了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关怀力度,开展基本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区672名低保对象中的半失能老人和完全失能老人以及部分家庭困难老人分别给予每月200元、400元和100元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年补贴资金达到了150万元以上。通过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床位建设、居家和社区基本服务提升行动等,在对象确定、服务供给、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要素保障、质量监管等各方面进行规范。同时严格责任管理和公示制度,让真正有需求的老年人享受到政府惠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