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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

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3-01-31 09:54:58 工作计划
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泾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三比三创三争”活动为抓手,立足工作职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改革任务,如期阶段工作目标。一、2022年工作总结(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泾县2022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泾

 

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泾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三比三创三争”活动为抓手,立足工作职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改革任务,如期阶段工作目标。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泾县2022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泾县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泾县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以及《泾县2022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监督指导。今年以来,全县11个乡镇陆续召开46次联审联批会议,新增城乡低保265户362人。我局对各乡镇审批通过的社会救助对象,严格按不低于30%的比例开展实地抽查,指导完善新增救助对象联审联批材料,并按要求报送备案。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结合家境调查工作,综合调查困难对象家庭成员、家庭财产、家庭收入等信息,分析困难程度,精准动态管理。1-9月,我县新增城乡低保265户362人,调出532户700人,提标57户69人,降标6户7人。9月份,我县城乡低保在册9149户11384人,当月共发放资金572.4万元,1-9月累计发放资金5148.1万元。根据上级民政统一部署,截止9月,发放城乡低保一次性生活补贴245.1万元、临时价格补贴75.5万元。

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救助帮扶。定期与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应急、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共享信息,通过对数据的汇聚、整合和比对,动态监测低收入人口,实施常态化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入民政政策保障范围。截止9月,我县全口径低收入人口12306户15272人(城乡低保9149户11384人、特困供养对象2174人、低保边缘家庭585户796人、乡村振兴局认定的监测对象398户918人、脱贫不稳定户18户4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69户161人),其中368人纳入了低保保障,18人纳为特困供养对象,92人实施临时救助。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运用。运用“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按要求对授权申请对象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前置核对,对已保障对象家庭逐步复核,核对报告作为能否获得救助的重要依据,是认定工作更加精准。截止8月底,累计提交核对家庭6874户20478人,预警4617户9589人,预警户数占比67.31%,预警人数占比46.83%,使我县救助工作更加精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9月份全县实有分散特困供养对象1441人、集中特困供养对象727人,完成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签订工作。截止9月,累计拨付供养经费1393.8万元、特困对象照料护理经费79.4万元、乡镇敬老院办公经费补贴69.61万元和人员工资补贴109.59万元,并根据上级民政统一部署,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86.72万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14.29万元。继续为全县特困人员落实了住院护理保险,至9月份,承保公司共受理案件397笔,赔付35.9万元。

孤儿保障。全县现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0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截止9月,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56.6万元。启动助学工程,印发了《泾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方案》,给予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0.5万元。全县成立乡镇未保工作站11个,共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1人,村(居)儿童主任141人,并分3批次对他们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定期走访和强制报告制度,积极开展了防溺水宣传,全方位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

困难残疾人生活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月份,全县享受“两残补贴”人数为11589人,累计发放“两残补贴”551.7万元。

临时救助。2022年,我局改变原来以人口基数为主要因素分配临救资金的做法,采取综合因素法对临救资金进行分配,侧重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以乡镇人口基数占比30%、历年下拨临救资金使用进度占比70%的权重进行分配,综合各乡镇资金需求,于4月份下拨临救资金100万元至各乡镇。截止8月底已救助893人129.45万元,比去年同期多支出救助资金35.9万元,临救资金使用率显著提升,充分发挥了“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减少了信访隐患。

(二)聚焦特殊群体筑牢基本民生制度防线

养老机构管理。一是备案管理。今年以来新备案养老机构2所、注销养老机构1所、合并1所,目前全县养老机构总数22所。持续开展了未备案养老场所处置工作,降低风险。二是安全管理。全县养老机构完成消防喷淋告警“双自动”安装全覆盖;按年龄及学历规定配置敬老院管理人员,超龄院长全部退出岗位;巡更棒全部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部署开展了养老机构有关人员基本技能培训,加强护理、消防人员持证比例;落实了养老机构房屋鉴定工作;采取“日查+夜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检查5次,安全管理培训3次。三是疫情防控管理。将养老机构申请纳入了疫情联防联控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206名工作人员和1200余名入住老人完成疫苗接种。根据疫情形势,不断调整防控措施。四是防范养老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5月起,在全县养老机构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县专项办组织的养老诈骗街头现场宣传活动。全县民政领域共开展街面集中宣传10余次,悬挂横幅30余条,张贴海报40余张,发放宣传册页5500余份,印发《致全县老年人及亲属的一封信》1500余份,养老机构做到宣传全覆盖。

暖民心—老年助餐行动。完成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36处,其中城区助餐点13处,农村助餐点10处,养老机构食堂面向社会开放13处,为全县助餐点统一投保“舌尖险”。至9月中旬,累计助餐老人2.3万余人次。实行“普惠+优待”的标准,对60周岁以上老人按60、70、80三档和特殊群体按分类补助。年投资10余万元建设助餐结算监管系统,统一配备助餐机,凭就餐卡在全县助餐点就餐,实时掌握助餐情况。

打造县级养老综合体。通过改造建设主城区养老服务运营中心,为全县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载体和平台,打造城区集老年食堂、日间照料、老年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县级养老综合体。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程规划设计、资金筹措等程序,进入招标程序,拟于9月底前动工建设,11月底前完工,年底投入运营。

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承接方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团队运营正常,服务覆盖到所有乡镇和村(社区)。我局坚持对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实行公司内部质量监管、民政部门定期抽查和第三方机构专业测评“三位一体”的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至9月,共完成工单9万余单。

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5月份,按政策兑现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10万元。6月份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并按政策兑现运营补贴92.4万元。

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云岭镇30户、泾川镇35户适老化改造项目现场施工已完成,正在组织验收。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从行业风险防控、救助寻亲服务、救助管理排查和源头管控帮扶等多样化救助渠道,切实履行兜底保障政治责任,不断编密织牢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今年以来,开展了“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宣传周活动、“冬季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为在县内流浪的外地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寻亲服务,今年成功帮助一名失散二十余年的山西流浪乞讨人员和失散十年的广东流浪乞讨人员成功寻亲,实现了家人团聚。截止9月份,已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74人次,支出救助资金50.83万元。

(三)聚焦群众关切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先后出台《泾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泾县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十五项措施》《泾县贯彻落实十五项措施专项行动方案》等8个工作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厘清部门职责。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先后组织召开未保全体会议1次、“6+X”例会3次、“7+11+X”例会4次、工作会商会1次,印发例会纪要7次,印发工作交办函6次。开展未保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如“点亮六一”活动、未保政策线下宣传、未保小课堂等,共计标语宣传100余次、小课堂视频转载30余次、线下宣传覆盖300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800余册。不断完善和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动。定时开展孤儿和困境儿童走访工作,摸排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今年全县共走访4315余人次,其中留守儿童走访3916人次,困境儿童走访399人次,走访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