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汇编(28篇)
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汇编(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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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食品药品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全市共建成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0.3万亩,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个;发展有机产品(鱼类,涉及水库3处)2个,绿色产品18个,无公害产品174个;全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45家、食品小作坊134家、食品流通企业2305家、餐饮服务单位1399家、备案小餐饮店523家;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147家。2022年,我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工作连续6年在滁州市考核中位列A类优秀等次,药品安全工作自2019年纳入单独考核以来,已连续3年获A类,为全市人民构筑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防线。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四个到位”的责任体系
(一)工作部署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自2014年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以来,我市通过强化考核,监管基础持续夯实,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执法能力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中向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二)责任落实到位。按照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成立市药品安全委员会,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组织保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制定《明光市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跟踪调度食安委成员单位落实《明光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情况,督促各单位强化职能监管,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通过开展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和年中督查,有效夯实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三)基层组织建设到位。通过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有效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建立基层食品安全“四员”队伍,充分发挥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方面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前沿作用。目前,全市17个乡镇共有“四员”339人,基层监管网络进一步健全。
(四)重点工作推进到位。一是有序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为促进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和培育计划,引导食品企业积极争创在全省“拿得出、叫得响”的品牌。先后指导明光酒业、乐斯福、永言水产、恋尚你、明龙酒业等5家企业申报“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目前,明光酒业已经成功获批全省首批“食安安徽”品牌,其他几家食品企业已通过或正待认证。组织明光酒业省、滁州市“食安安徽”品牌故事大赛,讲好明光品牌故事,扩大明光品牌影响力。二是强力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容易引发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把控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627人次,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87户次,办理食品类投诉举报366件。同时,通过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培训、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利用报纸、微信、抖音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案例,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综合治理,七个环节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