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提案交办会上的发言
公文搜 2021-07-09 13:56:53 法院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提案交办会上的发言政协委员提案是委员行使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认真做好提案的办理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也是法院拓宽思路、改进工作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提案交办会上的发言政协委员提案是委员行使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认真做好提案的办理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也是法院拓宽思路、改进工作的有利契机。一直以来,郑州中院十分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各位委员的监督帮助下,郑州中院认真探索新形势下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圆满完成了2018年度提案办理工作,得到了市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被市政协评为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现将郑州中院开展政协提案办理的简要情况作以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一、办理情况市十四届政协一次会议后,郑州中院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7件。收到提案后,中院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案,并下发《进一步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文件,建立提案办理明细台账,由督查联络处对提案办理工作全程督办,并限期办结。提案办理过程中,院领导组织专题培训会议,召集提案承办部门进行学习培训;各主管院领导带领承办部门负责人走访提出提案的委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与委员沟通交流;主动邀请提出提案的委员走进全市两级法院,视察法院工作,监督支持审判执行工作。2019年1月11日,我院邀请郑州市政协提案委负责人、郑州市政协委员张玉笋、史百岭、李健、徐滟、张翼飞等莅临登封,视察郑州中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登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分调裁中心等地,并参加郑州中院组织召开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会议上,郑州市政协提案委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提案办理的步骤和要求,郑州中院全面通报了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并征求了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得到了与会政协领导和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肯定。二、主要做法(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玉华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查联络处,负责及时建立台账、分工负责和汇总报告。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同志作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不仅及时召开党组会部署提案办理工作,而且定期听取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力争“按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的要求。严格落实“三定一包”机制,对每件提案都要定办理责任部门、定办理计划、定办理期限,明确主管院领导为分包领导,确保办理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规范程序,明确责任。郑州中院始终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来抓,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及时交办。收到市政协转交的委员提案后,第一时间建立提案办理台账,认真进行梳理,根据提案内容拟定承办部门,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确定目标任务、承办部门、责任领导、办理时限。二是严格审核。各承办部门在回复委员前,部门负责人从办理情况和材料文字、内容上进行把关,主管领导进行审核,确保答复格式规范、表达准确、语气恳切、内容有针对性。三是加强培训。对承办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确保沟通顺畅、办理顺畅。四是全程督办。督查联络工作处及时与各承办部门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和情况,确保按期答复。(三)注重沟通,提升质量。郑州中院注重抓好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三个环节,认真落实“三见面、三沟通”制度。责任领导务必与委员见面,听取委员意见,准确领会委员意图。办理中邀请委员参加座谈、旁听案件庭审、见证执行,及时征求意见建议,反馈进展情况,确保委员对办理工作全程参与。办理后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听取委员意见进行完善,确保委员提案落实。同时,中院党组要求:一是把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具体业务结合起来,做到提前安排,统筹考虑,保证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拓宽办理工作思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想方设法解决问题;三是主管院领导必须带队面见委员,当面沟通了解情况,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四)及时督办,提高效率。提案办理工作重在效率,重在解决实际问题,这既是委员的愿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