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公文搜 2021-07-09 13:56:53 法院
2020年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25日在鹤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克贵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
2020年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25日在鹤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克贵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2019年主要工作2019年,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的工作大局及重点工作,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截至本月2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802件,同比上升20.51%;审结各类案件19861件,同比上升21.70%;结案率为91.10%,同比上升0.89个百分点。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928件,同比上升16.64%;审结案件1781件,同比上升21.57 %;结案率为92.38 %,同比上升2.17个百分点。(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23件,判处罪犯1531人,审结率89.07%。一是坚持依法严惩和深挖彻查相结合,坚决铲除社会毒瘤。共受理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68件237人,审结62件202人,结案率91.18%,重刑率27%。二是以“打财断血”为突破口,消灭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判处财产刑2758.70万元,查扣收缴财产3800余万元。三是以“打伞破网”为着力点,深挖腐败线索。排查出“保护伞”线索53条,审结“保护伞”案件31件31人。四是以“大要案”审理为依托,形成有力震慑。审结了姜和林、罗家瑞等一批“大要案”,对11件61人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五是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等犯罪案件75件135人,涉案金额8亿元。六是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净化政治生态。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3件65人。(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审结商事案件2532件,结案标的额24.78亿元。一是着力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制定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建立法官联系企业制度,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走访企业百余家,建立涉企纠纷绿色通道,融入企业家微信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解决难题112个。二是依法审理好破产案件。审理企业破产案件5件,完成了万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重整工作,使企业焕发生机。三是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审结金融贷款和民间借贷融资案件1905件,标的额7.42亿元。四是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件,维护了地方知名品牌的合法权益。五是继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协调配合,化解纠纷5000余件;积极参与调处地方煤矿转型发展、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过程中的纠纷,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三)强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受理执行案件8719件,执结7957件。一是强力推进“春雷”“秋剑”“涉民生”“涉金融债权”等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执结各类案件3976件,执结金额6.79亿元。二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隐匿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拘传280人次、拘留263人次、搜查294次、罚款78次230余万元,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人。三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38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动车546人次、乘坐飞机4551人次,一些失信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威力主动履行。四是进一步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对全市执行案件进行节点监督,有效防范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五是强化执行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行动,开展执行全程现场直播活动,营造了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执行的良好氛围。(四)聚焦“打官司不求人”,全力服务保障民生。从为民服务的短板和弱项入手,采取各种手段亮“明规则”,破“潜规则”,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打官司。一是为民服务细致入微。开通POS机、微信、支付宝等多样化的诉讼费缴费渠道;为弱势群体当事人设立专项立案窗口,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登门立案;设定专门的员额法官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编制常见案件举证指导、裁判规则、疑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