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法院队伍党建工作水平的研究报告
关于提升法院队伍党建工作水平的研究报告
近年来,XX法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机关党建工作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促进法院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法院成立课题组,采取理论研究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系统分析了机关党建在队伍建设中的功能作用,全面总结了当前机关党建在法院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发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保障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的放矢地的提出意见建议。
一、法院队伍建设中的党建工作进展
通过梳理机关党建理论,考察党内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分析各地党建做法,可以看出,机关党建在法院队伍建设中的功能可概括为引领、助推和保障三大作用。
(一)引领作用。机关党建在法院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第一款明确规定:“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也做了相似的规定。《党章》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可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引领法院队伍建设,是机关党建的重要职责。其二,党员干警在法院队伍中占绝大多数。全市法院中,党员是干警的主体。市法院机关现有在职党员XXX人,占机关总人数的XX%;市两级法院共有党员干警XXXX人,占干警总数的XX%。由于法院干警队伍以党员为主,机关党建履行建设党员队伍的核心任务,实质上就是法院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其三,党支部书记与行政主要负责人一人双职。《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的支部委员会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从调研法院看,全市两级法院,基本实现了党组织在各部门的全覆盖,基层党支部书记,除极个别外,基本都是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支部班子主要成员由行政班子成员兼任,机关党支部抓党建必然带动和促进队伍建设。其四,党建的思想政治优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而思想政治建设恰恰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所作的重要指示中强调,加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条明确提出,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并专设第六章对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4月份对政法队伍建设所作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认真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对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因此,机关党建是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来引领和带动整个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在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中的充分体现。
(二)助推作用。机关党建在法院队伍建设的助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推动司法能力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以提升司法能力为核心加强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不直接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但基层组织对党员的党性教育是司法能力的核心要求,通过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开展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等一系列举措,可以促使广大干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把握和服务大局、做群众工作、妥善解决纠纷的能力。二是协助管理队伍。《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因此,在法院队伍管理方面,机关党建具有协助作用。三是做好人文关怀。做好干警人文关怀工作,帮助干警解决实际问题,是机关党建的重要职责,也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要求,机关党组织要“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2021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现场述职评议考核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强调,要注重细节,从小事抓起,把开展党建工作与解决干警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干警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切实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同时,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法规的规定,机关党组织也可以通过领导和支持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实施一系列关爱干警身心健康的举措,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干警的关心爱护,以人文关怀提升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和拥护。
(三)保障作用。机关党建在法院队伍建设中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以党员管理保障队伍管理。根据《党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相关党内有关法规的规定,机关党组织应当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在法院干警绝大多数为党员的情况下,对党员管理的严格程度和成效,基本决定了队伍管理的成效。而且,对党员的严格管理,可以带动促进对非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因此,只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管理党员队伍,就能保障和实现队伍的严格管理。二是以党的作风建设改进队伍司法作风。司法作风关乎司法形象,关乎司法公信力,是建设过硬队伍的重要内容。从司法实践看,人民法院历来将党风建设作为改进司法作风、强化法院队伍管理的重要抓手,以抓党风的持续改进,保障和推动了司法作风的持续好转。三是以党的廉政建设保证队伍干净。《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党组织的基本职责之一就是“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对于人民法院来说,队伍干净、司法廉洁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公信力尤为重要。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于促进和保障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具有重要作用。
二、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中的党建作用发挥情况考量
当前,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在法院队伍建设中居于重要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有待加强的和改进的地方。
(一)法院队伍建设中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人民法院立足法院队伍主体是党员这一现状,认真贯彻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走在前列的要求,以党建责任制为抓手,从思想、组织、作风、廉政等各方面积极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建设,有力促进了队伍建设。
1.以党建责任制为抓手,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形成队伍建设的持续带动力。一是建立健全党建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