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构建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第一驱动力,中国xx测算20xx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高达xx.x%,但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并未有效建立。构建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长效机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体制机制,构建和完善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市场支撑体系,探索和确立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具体形式和典型模式等路径。
发展现状
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础性和战略性生产要素,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广泛深入应用,以及不同生产要素协同效应优化,促进了国民经济运行效率显著提升,经济增长倍增效应明显。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前提是数据要素的价值化。数据要素的价值由凝结在数据要素里的数字劳动决定,具体数字劳动和抽象数字劳动分别决定数据要素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数据要素价值化实现要求必须在数据要素市场完成商品化的关键一环。
以数据技术为引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看清社会发展变化的趋势,抓住社会变革的契机,把握更好的发展机遇。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数字经济时代,技术、标准更新迭代的速度远超以往任何时期,创造性毁灭的潜在风险进一步凸显,导致一些数字化信息和知识产品无法完成从产品向商品的转化,从而沦为数字垃圾。这些无效数字劳动由于价值不能市场化实现,难以进入收入分配环节。同时,由于发展和技术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数据要素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人群中配置失衡,引发数字鸿沟。数据要素极化配置可能加大收入分配风险,还会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包容性发展。拥有数智技术的数量、质量和结构差异,导致大量非数字劳动从业人员和数智技术落伍的数字劳动从业人员很容易被数智技术替代,引发了对就业问题的进一步担忧。保障所有群体共享数字经济增长的福利和红利,才能体现数字经济发展的合理性和公平正义。
构建原则
构建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长效机制要以社会福利最大化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创新引领、效率优先、共享发展、模式优化的构建原则。
创新引领。数字经济的生命力和动力源自持续创新,创新引领下的数字经济发展是做大做优经济蛋糕的源泉和动力,收入分配机制应正向激励有效数字劳动,激励数字技术及运营理念、模式不断创新,引导数字经济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从而最大化推动数据要素的价值创造及价值实现。
效率优先。在当前数字经济的成长期及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期内,数据要素的初次分配环节,必须坚持效率优先的市场化分配导向,让提供高质量数字劳动的经营者、劳动者及数据要素投资者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坚决摒弃平均主义分配倾向,充分激活市场主体创造价值的动力。
共享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共享发展理念,但共享不是均享。数字经济时代全民应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共享形式应通过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环节实现,再分配机制不能影响数字经济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高质量数字劳动和贡献的数字精英及劳动者应享有更多份额。
模式优化。在不同的市场与政府关系、分配实施环节、分配主体主导、所有权特征态势下,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模式体现和具体实施有明显差异。如市场主导型、政府主导型所对应的收入分配机制在效率和公平正义上有显著差异;所有权特征下收入分配机制应体现出市场原则和社会契约的和谐统一。不同分配模式适用于不同的分配场景,模式演变具有政策性、时代性、动态性、自我优化性。